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185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85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附属设备采购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附属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招标范围:35kV无功补偿装置(输出容量约±36Mvar)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监督和现场指导安装、提供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交付全部货物,具体到货时间、交货数量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至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35kV无功补偿装置及附属设备采购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35kV无功补偿装置供货业绩,合格业绩标准单套容量30Mvar及以上,35KV无功补偿装置(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和型号等信息,否则合同材料视为无效)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1日14:00至 2024年07月19日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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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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