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净化工序3#电除雾器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18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黎溪镇
一、招标条件
本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净化工序3#电除雾器备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18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采购硫酸厂净化工序3#电除雾器备件一批,总计3件套。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凉山矿业),属中铜集团下属企业。凉山矿业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黎溪镇,紧邻108国道,交通方便。主要经营范围为铜矿山采选及铜冶炼。此次采购硫酸厂净化工序3#电除雾器备件一批,用于设备维护使用。
2.4项目地点: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
2.5招标范围:购置硫酸厂3#电除雾器备件3项,并负责整台电除雾器原位组装,原位组装周期28天。备件清单详见附件。
2.6交货地点: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质保期要求:设备正常运行18个月,或货验收合格到24个月,以先到为准。
2.9供货期要求:2024年10月底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以来)应承担过不少于(含)1个金属非标件加工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
3.3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渠道、服务等方面的供货能力,承诺免费提供投标产品相关后续技术服务。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开标之日前近36个月内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 2024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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