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团结大街中营业所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0651-24090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团结大街中营业所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团结大街中营业所装修改造项目;
2.2 工期:5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团结大街中营业所;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采购预算:46.499665万元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3.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wenshu.court.gov.cn/);
3.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 “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3.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9时00分至 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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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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