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7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所属7个新能源项目电气二次组合设备及预制舱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
2.2 项目规模:44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技术规范,具体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SB-07201 | 电气二次组合设备及预制舱 | ①华电新和400MW光伏项目、②新疆华电达坂城500MW风电项目、③华电木垒1000MW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④华电伽师300MW光伏项目、⑤华电凯升木垒四十个井子1050MW风光发电项目、⑥华电乌恰250MW光伏项目、⑦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华电1350MW新能源项目二次设备及预制舱等。(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说明: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统一打捆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各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气二次组合设备及预制舱】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所生产的二次保护和综合自动化设备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提供至少2 项投运业绩,每项投运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20kV 及以上升压汇集站成套电气二次设备的投运业绩;
(2)220kV 及以上变电站成套电气二次设备的投运业绩;
每项合同范围必须具有二次保护、综合自动化、通信安防及涉网设备。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19 15:17到2024-07-2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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