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64排CT维保购置项目院内磋商延期公告
发布人:招标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4-07-19 阅读次数:6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64排CT维保购置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64排CT维保购置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芝64排CT维保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ZC2024050089
3.项目预算及资金性质:
项目预算97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已落实。
4.采购需求:
(1)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包组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东芝64排CT维保 | 1年 | 97万元 | 符合国家和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内指定地点。
5.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采购中心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
5.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号楼503办公室。
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邮箱接收。
4.文件费售价(元):200 ,于报名现场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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