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 04-13-04F-2024-D-E1678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内容:对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项目规模:120.2万元。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0、本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合作,若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该项目宣布失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6、其它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资质要求;
7.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7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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