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液碱年度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175)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液碱年度框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龙江化工液碱年度预计使用量为8542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2.2.1招标内容:龙江化工液碱,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3交货周期:按需交货,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0元/吨。本项目价格执行结算期内(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隆众资讯东北区域同型号液碱披露价格平均价+a。其中,投标单位报价a(a为贴水且≤0)。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13%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液碱(要求纯度≥32%wt)供货业绩一份,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至2024年7月3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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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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