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县城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一期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9A2024072003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阳曲县
一、招标条件
阳曲县县城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2402-140122-89-01-323884 ),已由阳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阳曲县城市建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阳曲县城市建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次规划用地面积 2950.06㎡ ,总建筑面积为 460.81 ㎡。主要建筑物包括 :①再生水加压泵站工程:新建再生水加压泵站1座,规模2.6万m3/d,扬程130m;②再生水配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新建泵站至县城用户的再生水管线,全长12km,管径 DN600-DN400mm;③在再生水配水管网设2座一体化无负压泵站,规模均为1万m3/d,扬程 100m。④再生水加压泵站地上建筑包括泵房、门房值班室、加氯间。建成后,预计处理水量可达到2.6万m3/d。 。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该标段内容包括 阳曲县县城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一期工程监理;
2.3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地点: 阳曲县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18时00分至2024年 7月3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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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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