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集团级集中润滑装置铺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731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集团级集中润滑装置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计1项物资(详见技术文件),不划分标段。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
2.1.3合作形式: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指定地点。
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下单后90天内。
合作方式:集中润滑装置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家能源e购商城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发布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结算单位根据订单自动推送分别由国能供应链内蒙古有限公司和国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结算,中标人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进行订单确认并按采购订单组织供货。
2.1.4 超量控制措施:
2.1.4.1当协议实际下单总额超出协议总价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煤矿(或矿用)润滑装置用(或系统)电控装置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业绩3份(合同业绩内物资名称与投标产品一致),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订单或用户证明须体现具体金额)及对应每份合同不低于10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中要求的关键信息页;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个月,发票信息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