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现场施工盯控技术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方式:
本项目已于2024年7月6日和2024年7月20日在发布两次公告,已报名且有投标意愿的公司仅有2家(安徽弘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阜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物资(服务)采购招标和谈判管理实施办法》(阜工经〔2020〕198号)规定和本项目前两次公告明确事项,现拟邀请安徽弘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阜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采购内容
采购10套现场施工盯控平台,包含平台、存储、调试、定制支架等技术服务,以及传输的专网网络服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供应商,具有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安装、技术服务,音视频设备租赁营业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情況供应商报名:
①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④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⑤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4.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
4.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4.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5.1公示日期:2024年7月28日12:00至2024年8月2日12:00。
5.2异议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阜阳工务段。异议须阐明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
三、公示发布日期、发布媒介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7月2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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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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