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乡村振兴人才保障项目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乌苏市乡村振兴人才保障项目已经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乌苏市乡村振兴人才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塔地发改农经(2022)36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建设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是乌苏市委组织部,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单体人才保障基地及配套工程、相关设备购置。人才保障基地建筑面积约为4794.50㎡,将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食堂、卫生间、人才保障居住场所、水箱间等设计为一栋整体建筑物,呈“L”形布置,建筑物首层主要设置11处安全出入口,竖向交通设置4部楼梯,并设置了4部电梯,屋顶设置电梯机房和水箱间。配套工程包括管网、道路、盖板涵、景观、绿化、铁艺围墙、铁艺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
2.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施工现场总体协调等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2024年8月20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竣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投标保证金: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4.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6时30分;
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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