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南岸分公司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南岸分公司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南岸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南岸分公司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2.2投资金额:约51万元(其中17万/年)。
2.3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家服务商,对招标人产权下单项5万元以内的房屋建筑物及所涉及的设备设施提供零星维修服务。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具体维修内容及数量,其具体维修内容及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并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2.4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一签三年,招标人每年开展年度评价,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确定新的服务单位)。
2.5服务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具体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并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起。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至2024年 8 月 7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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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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