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员工疗休养及工会会员“嘉游赣”主题活动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员工疗休养及工会会员“嘉游赣”主题活动服务供应商项目
2、招标编号:TC249XCE1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人均控制单价(元/人) | 预估人数(人) | 小计(元)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内容 |
1 | 疗休养主题活动 | 2000 | 143 | 286000 | 442100 |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
2 | 嘉游赣主题活动 | 700 | 223 | 156100 | ||
备注:1、总体需求:①疗休养行程:三清山、婺女州,篁岭、水墨上河四晚五日。②嘉游赣活动行程:线路1:望仙谷+龟峰二日游;线路2:景德镇一晚二日;线路3:龙虎山二日游。 2、投标人按人均控制单价进行报价,本次采购参加人数为预估人数,采购人对实际参加人数不做具体承诺,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据实结算。 |
4、标包划分:
总包采购,即采用一个标包采购。
5、其他要求:
5.1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2付款方式:活动结束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一次性付清(按实际参加人数据实结算)。提交付款申请时,须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5.3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包干模式。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均应列入服务总报价。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提供:
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6.3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出具承诺书:
(1)供应商承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提供的服务和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6.4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需没有黑名单记录。
6.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限制投标情形)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动。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公章。
6.6特定资质条件:具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1日09:00时至2024年08月08日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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