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信息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委托,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
2.2采购内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现金清分业务。
2.3合同履行期:1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2.5磋商最高限价:20.2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承诺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公告发出之日现金清分服务的业绩证明(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进行查询);
3.4.2 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分别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5 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在以往与其他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 2 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8时00分。
4.2 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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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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