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2024-2025年营销策划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2024-2025年营销策划活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4-1116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营销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21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结算总价限价(元/场,含税) | |
1 | 大型宣传活动(规模50人以上) | 180000.00 | |
2 | 中型宣传活动﹝规模30人(不含)-50人(含)﹞ | 80000.00 | |
3 | 小型宣传活动﹝规模15人(不含)-30人(含)﹞ | 30000.00 | |
4 | 微型宣传活动(客户规模15人及以下) | 10000.00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份额情况如下:
(1)当本项目投标人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7个,评标委员会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名至第四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五、第六名为备选中标人) ,中标人份额按项目预算金额进行分配,份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中标执行份额(含税) | 份额比例 |
第一中标人 | 84万元 | 40% |
第二中标人 | 63万元 | 30% |
第三中标人 | 42万元 | 20% |
第四中标人 | 21万元 | 10% |
(2)当本项目投标人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7个,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声明函及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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