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湘西鹤盛2024-2027年机加工零星维修服务,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1.生产、动能、生活类设备维修、安装、配件加工;2.配电、照明类设备安装、维修;3.安全标识、安全设施的制作、维修、安装;4.其它金属类设施维修、安装;5.货物托运、设备运输、吊装等。
2.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采购预算:675万元(不含税,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
2.4采购周期:3年。
2.5维修数量:具体维修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6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7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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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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