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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第二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06 19:08:2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第二批次)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6

招标编号:ZZ066024S31325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第二批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国产阀门

标段2:分布式室内环境调控设备

标段3:空压机后处理设备及储气罐

标段4:冷热水系统温度流量调控装置

标段5:运煤系统排污泵及冲洗水设备

标段6:自清洁及暖通配套辅助装置设备

标段7:热控国产仪表成套

标段8:控制、计算机及热电偶补偿电缆

标段9:热控进口仪表成套

标段10:热工盘柜成套(含电伴热带)

标段11:综合布线系统(EPC)

标段12:400V动力电缆

标段13:电缆精细化管理技术服务

标段14:电气小三箱

标段15:保护辅助设备

标段16:调度系统自动化设备

标段17:系统侧保护设备

标段18:汽机、水工、化学专业排污泵及一体化排水泵站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国产阀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应具有不少于2个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中的投运业绩,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单个项目阀门供货总数量不少于100只(此供货范围中必须包含PN≥10MPa的闸阀和DN≥450的闸阀)。

2.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压力管道阀门A1级),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分布式室内环境调控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5匹及以下单元壁挂式、柜式房间空调器无需授权),一个整机品牌只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仅接受针对本标段同类型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机组)唯一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和制造过同级别、同类型空调机组的业绩,并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整机单元式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机组供货业绩,并有证明文件能证明安全可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相关文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等)。业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安全质量问题。

标段3:空压机后处理设备及储气罐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200Nm3/min及以上零气耗压缩热再生干燥器)应具有至少10项国内供货业绩(每份合同为一项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4:冷热水系统温度流量调控装置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所投冷热水系统温度流量调控辅助装置产品(温差控制一体式能量阀)应具有不少于2个在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中的投运业绩,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安全可靠。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仅接受针对本标段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主体参与投标。

标段5:运煤系统排污泵及冲洗水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在国内燃煤发电项目中执行过20台(套)运煤系统排污泵设备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安全质量问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相关文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业主使用反馈意见(业主单位盖章)。

标段6:自清洁及暖通配套辅助装置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以上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雨百叶窗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原件备查),如投标产品无有效的性能检测报告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投标人提供的防火阀、防火型设备、消防排烟风机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3投标人应具有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或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防爆屋顶风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3C认证)、防爆性能检验报告及设备整体防爆合格证,且本次招标的防爆屋顶风机,须在认证范围内。

2.4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3个及以上在国内不同发电机组项目(单机600MW及以上)上应用的单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7:热控国产仪表成套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3份及以上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国产热控仪表成套供货且已成功可靠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单个合同清单中至少包含200台以上温度元件和压力表为有效合同数量)。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或复印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供货清单、合同总价页等部分,机组投运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无效业绩。

2.2 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

标段8:控制、计算机及热电偶补偿电缆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备3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的控制、计算机电缆供货业绩,且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同一项目分批次招标的,合同额可以叠加),该业绩需提供投运证明,无投运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2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9:热控进口仪表成套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3份及以上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进口热控仪表成套供货且已成功可靠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单个合同清单中至少包含200台以上进口压力变送器为有效合同数量)。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2 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

标段10:热工盘柜成套(含电伴热带)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热工盘柜成套供货业绩,该业绩需提供投运证明,无投运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标段11:综合布线系统(EPC)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份及以上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智能化楼宇综合布线合同,且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或复印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供货清单、合同总价页等部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要求的无效业绩。

标段12:400V动力电缆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个国内电力行业配套的400V动力电缆的生产、供货业绩,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3:电缆精细化管理技术服务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提供的服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新建600MW及以上发电项目电缆精细化(优化)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投标人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承包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以及买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相关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14:电气小三箱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国内3个不同项目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项目交流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源箱、开关箱/柜供货投运业绩,每个项目的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项目合同方需为电厂或火电项目EPC总包方的主体工程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2.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5:保护辅助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本项目保护设备识别码智能移动运维管理系统在国内应至少具有3家单机60万机组的供货业绩;所投本项目500kV变电站故障录波器、60万机组故障录波器产品在国内至少具有3家的供货业绩;所投本项目保护故障信息子站国内至少具有3家500kV变电站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页),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提供业主使用反馈意见(业主单位盖章)。

标段16:调度系统自动化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电网侧或发电侧2个及以上500kV系统或5个及以上220kV电压等级通信自动化供货业绩并通过网、省调验收。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自动化设备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能够接入华东、江苏电力系统网络设备。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17:系统侧保护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个新建500kV电压等级的发电厂的系统侧保护(线路保护、母线保护、短引线保护、断路器保护等)的供货业绩,所提供的第二套保护装置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5个新建500kV电压等级的发电厂的系统侧保护(线路保护、母线保护、短引线保护、断路器保护等)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页,且正式投入商业运行1年以上,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并提供业主使用反馈意见(业主单位盖章)。

标段18:汽机、水工、化学专业排污泵及一体化排水泵站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3家在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投运的排污泵及一体化排水泵站供货业绩,每个业绩中所含的潜水泵供货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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