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0425GC00180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双农局【2024】3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宝清镇高家村、双泉村、富家屯、十八里村、兴隆屯、北山屯、报国村、建设村、保安屯、永宁村、北关村、和平村、双胜村、亨利村、南元村、真理村,青原镇本福屯、本德村、兴业村、复兴村、永红村、东富村、永乐村,万金山乡万隆村、农业场村、万宝屯,夹信子镇合作村、团结村、五四屯、五一屯,胜利林场,梨树林场,朝阳乡林场,东方红林场,头道岗林场,宝山林场,宝密桥林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23万亩,其中旱田17.8万亩,水田5.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质保期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于:项目报批、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施工组织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资料编制完成与协助资料归档、其他管理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14.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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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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