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东环路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和政县东环路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东环路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2023〕334号)、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东环路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发改〔2024〕23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政县东环路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和政县东环路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和政县
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配套等渠道解决。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6439.69万元,其中工程费:5592.79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费:3592.55万元;二标段工程费:2000.24万元)
6.建设规模:本工程拟更新改造现状老旧燃气主管道1940m;更新改造给水主管道2075m,更新改造雨水主管道2030m,更新改造污水主管道1985m;建设电力排管750m,电信排管2050m;设置道路照明设施87盏,配套箱式变电站2座;建设供热主管道长度2×736m。配套以上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拆除恢复车行道58376.53 ㎡、人行道16830.06 ㎡。其中:
1.东环路
东环路更新改造燃气主管道长度1210m,管径del60mm,管材采用SDR11系列 PE100管;更新改造给水主管道长度1255m,管径dn300mm,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更新改造污水主管道长度1230m,管径dn4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更新改造雨水主管道长度1235m,管径dn6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沿道路建设电信排管1300m;拆除原有路灯,设置道路照明设施53盏,配套箱式变电站1座;配套以上老旧设施改造工程,拆除恢复车行道 36191.73 ㎡,人行道 8732.96 ㎡。
2.文昌路
文昌路更新改造燃气主管道长度730m,管径de160mm,管材采用SDR11系列 PE100管;更新改造给水主管道长度820m,管径dn300mm,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更新改造污水主管道长度755m,管径dn4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更新改造雨水主管道长度795m,管径dn6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沿道路建设电力、电信排管各750m;拆除原有路灯,设置道路照明设施 34盏,配套箱式变电站1座;建设供热主管道长度2×736m,管径为 D273×7~D325×8mm,管材采用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配套以上老旧设施改造工程,拆除恢复车行道22184.80 ㎡,人行道8097.10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361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2025年9月25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为:东环路:东环路更新改造燃气主管道长度1210m,管径del60mm,管材采用SDR11系列 PE100管;更新改造给水主管道长度1255m,管径dn300mm,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更新改造污水主管道长度1230m,管径dn4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更新改造雨水主管道长度1235m,管径dn6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沿道路建设电信排管1300m;拆除原有路灯,设置道路照明设施53盏,配套箱式变电站1座;配套以上老旧设施改造工程,拆除恢复车行道 36191.73 ㎡,人行道 8732.96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文昌路:文昌路更新改造燃气主管道长度730m,管径de160mm,管材采用SDR11系列 PE100管;更新改造给水主管道长度820m,管径dn300mm,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更新改造污水主管道长度755m,管径dn4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更新改造雨水主管道长度795m,管径dn600m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沿道路建设电力、电信排管各750m;拆除原有路灯,设置道路照明设施 34盏,配套箱式变电站1座;建设供热主管道长度2×736m,管径为 D273×7~D325×8mm,管材采用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配套以上老旧设施改造工程,拆除恢复车行道22184.80 ㎡,人行道8097.10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 1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9.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20 :00时至 2024年8月18日 20 :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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