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2024年-2027年柳州卷烟厂卷包新增设备数采集成(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2027年柳州卷烟厂卷包新增设备数采集成(重)
项目编号:GXDYZB24-112
招标范围:为方便设备生产数据集成到卷接包数据采集系统中,拟对卷接机、包装机、装封箱机、成型机、发射机、综合测试台等设备数采集成单价进行公开招标,签订柳州卷烟厂卷包新增设备数采集成服务框架合同,并按实际实施数量进行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暂估价)约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伍万元整(¥2650000.00)。本项目采购数量根据招标方业务需求采取据实结算方式结算,招标方不承诺采购数量。不含税投标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经营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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