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518晋城至潼关高速公路阳城至运城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OCICC-JTT2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G5518晋城至潼关高速公路阳城至运城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34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已明确,并纳入项目总投资,由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拟推荐K+M线方案路线全长151.230公里,沿途经过晋城市的阳城县,运城市的垣曲县、闻喜县、夏县。其中晋城市阳城县境内长52.958公里;运城市垣曲县境内长54.279公里;闻喜县境内长8.217公里;夏县境内长35.776公里。投资估算约234亿元。
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阳城(晋阳高速改扩建终点)至G0513平洛高速(阳蟒段)北梁枢纽段(路线里程15.7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北梁枢纽至夏县西互通段(路线里程127.350公里)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夏县西互通至王范枢纽段(路线里程8.18公里)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提供贯穿项目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不限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报批、报建、报验以及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
(2)初步勘察设计: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其他相关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科研(如需要)及后续服务工作;
(3)前期专项评估:正式用地报批(含先行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山西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中条山国家森林公园综合影响评价、阳城析城山省级地质公园生态影响评估、延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含水文站影响评价)、林地调查、地震安全评价、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文物勘探等。
2.3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2.4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条件。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5 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4)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其中:初步勘察设计工作牵头人可全部或部分承担)。
(5)其他成员单位满足如下条件:资格条件3.1、3.5、3.6、3.7、3.8、3.9、3.10的要求,如成员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工作时,另须满足3.2资质要求中的第(2)项和第(3)项。
3.11本招标公告近三年或近五年中的“近”是指从开标日起计算的时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8-26-20:00:00至2024-09-02-20: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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