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中长协电煤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营口市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中长协电煤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招标范围:负责将招标人通过中长协形式采购并运至、存放在营口市老边火车站华君铁路专用线的电煤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同时在服务期限内负责与老边火车站及华君铁路专用线协调,调度管理车辆及车辆排队等;及时与招标人沟通,汇报运输进度;对运输全过程的运输、调度、人员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环境保护、损耗管理、装卸车、传垛、清底、环境卫生清理等承担全部责任。预估运量2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车辆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项相同或类似煤炭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发票及合同的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其联系电话在内的联系方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组织和运输能力,拟投入运输服务的车辆应是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及国家环保排放要求的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10辆(含)(车辆证明材料: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或车辆营运证扫描件、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单车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单扫描件,上述材料的所有人、业户名称、被保险人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否则无效);拟投入运输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不低于3人(含)(提供相关人员的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通报(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于2024年9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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