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工程审计服务供应商建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工程审计服务供应商建库项目(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07-04A-2024-D-E16553C01),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招标内容:选聘造价咨询机构,按要求进行工程概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最高限价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三年。
1.5入围数量:3家。
1.6项目预算:本次招标项目为供应商入围,具体以每次委托的项目金额为准。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发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禁止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或行业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2.5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2.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7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2.8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