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饮料、乳制品、饮用水、包装食品等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酒、饮料、乳制品、饮用水、包装食品等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酒、饮料、乳制品、饮用水、包装食品等采购。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2):北京原新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后勤集团-物业接待部-招待所及北京原新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现进行酒、饮料、乳制品、饮用水、包装食品物资采购,供货地点包括:招待所老区职工食堂、招待所商品部以及北京原新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酒、饮料、乳制品、包装食品、饮用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服务期内由于采购人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合同可提前终止。
2.3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生活区招待所;
采购单位(2):北京原新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2.4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应遵守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对于食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方的规章制度等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品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限的,应提供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所附的所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都需要提供健康证明(须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
(5)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或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8)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次应答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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