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024年度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ZB-0524003-2)
本招标项目 房山区2024年度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研究2024年度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及房山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房政研【2024】第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房山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规模描述
1.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娄子水村、黄院村、山口村、河北镇东庄子村、青龙湖镇漫水河村、北车营村、大石窝镇、韩村河镇、蒲洼乡、窦店镇丁各庄村。
1.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房山区周口店镇、河北镇、青龙湖镇、大石窝镇、韩村河镇、蒲洼乡、窦店镇7个乡镇,进行地形地貌整治、挡墙砌筑、修建排水沟、新建植生格室等工程。
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4本项目建安费:55884013.74元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挡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全部监理工程。
1. 土石方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挖土石方、回填土石方、土石方外运等。
2. 挡墙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浆砌块石挡墙、混凝土垫层及压顶、泄水管等。
3. 截排水沟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浆砌排水沟等。
4. 绿化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植生格室、种植三叶地锦、油松等。
3、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7 日起至2024年9月 11 日每日午9时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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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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