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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公司营业用房加固装修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10 15:01:3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公司营业用房加固装修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公司营业用房加固装修改造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公司

1.2工程规模:该营业用房共四层,总建筑面积573平方米,其中我公司产权内建筑面积404.11平方米。

1.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以内的拆除工程、加固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

1.4工    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主)

  1.5工程预算:67.05605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自觉遵守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入账票据凭证;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提供承诺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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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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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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