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3-07、E12-32、E13-13地块电线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3-07、E12-32、E13-13地块电线电缆采购,招标人为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超盈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地块总建筑面积78257.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281.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975.91平方米。
(2)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7地块总建筑面积107468.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296.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171.98平方米。
(3)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2-32地块总建筑面积123531.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5736.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794.98平方米。
(4)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3地块总建筑面积2030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51995.00平方米,地下面积51035.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3招标范围 :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3-07、E12-32、E13-13地块电线电缆采购,包括招标清单范围内电线电缆供货、包装、运输(含装卸)、配合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质保等全部工作。
2.4 交货地点:未来之光花园项目招标人指定位置。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100%。
2.6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货。
2.7质保期:自总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2.9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电缆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7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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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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