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二期幕墙工程(二次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二期幕墙工程,采购人为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二期幕墙工程(二次采购)。
2.2 采购编号:BRR-2022-ZB2-ZB-025-074。
2.3 项目概况:华龙科技文化园二期专家村项目由12栋15-26层住宅楼(6#、9#、11#楼为装配式)、1栋局部五层办公楼、地下室及附属用房组成。建筑占地面积34987.44㎡,总建筑面积107399.23㎡(其中地上87166.91㎡,地下20232.32㎡)。
2.4 采购范围:华龙科技文化园项目二期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石材幕墙、铝板幕墙、铝格栅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图纸”。
2.5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福建省漳州市现行所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如各标准之间存在冲突,应当以较高者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
3.4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供应商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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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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