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18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编号:GSJB2024-LN-003
2.2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名称: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城关镇三官村、孙家院村两处公租房小区内院面、围墙及树池、电动车棚、给排水、电气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涉及9栋楼,总建筑面积16678.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院面硬化2169.19平方米,沥青铺油7767.88平方米,原有围墙亮化738.30平方米。树池拆除新建47座,新建围墙8.00米:铁艺门1座,新建排水渠75.00米,新建带盖明沟排水 210.00米,集水井1座,双壁波纹管17.00米。新增微型消防站7座。路缘石拆除更换189.11米。停车位标线220.00平方米。大门口排水渠盖板拆除更换20.00米。一、二、三号楼新增电动车车棚450.00平方米。七号楼后新增彩钢棚380平方米。室外给排水改造1项,室外电气改造1项。
2.5建设地点:康县城关镇三官村、孙家院村。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资金来源:县政府自筹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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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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