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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估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4-09-12 21:37:2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西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估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西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估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西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估项目(二次)进行询比采购(采购编号:城宏FZ询比(服务)202409-002),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估项目(二次)

1.2采购人: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1.3釆购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内容:按比例对西宁市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开展评估(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1.6供应商数量:

þ一家

□三家。

1.7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西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评估项目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2.2服务时间:90日历天。

2.3项目地点:西宁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5安全目标: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人员需提供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4)信誉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的企业信誉情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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