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CGZXFW202408200556
1.招标条件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重新采购)招标人为物资采供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重新采购)
2.2 项目地点:电力集团(以需方通知交车地点为准)
2.3 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4 签订框架协议:是
2.5 定商、定价:否
2.6 服务范围:淮河能源电力集团计划租赁7座商务车13辆、轿车10辆及配备驾驶员(驾驶员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配备),合同服务期限两年,详见采购需求。
2.7 服务期限:两年
2.8 付款方式:车辆及驾驶员费用按照每月固定单价签订,按月据实结算。由乙方(服务方)开具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方)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予以支付;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所属驾驶员薪酬。
2.9 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5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务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影印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则还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其他要求:1.投标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暇疵;保证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完备,合格适运;保证已购相关保险,包括车船险,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金额200万元,含不计免赔)、车损险(含不计免赔))等险种。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交通事故(提供承诺函)。 2.投标方需提供贴膜、倒车影像功能等增值服务(提供承诺函)。 3.具有提供车辆租赁的服务及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3.7人员要求:驾驶员必须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持有相应的驾驶车型的证件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08时55分00秒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标包/段01 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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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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