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ZX-2024164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建大厦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装修装饰设计施工。
2.5项目概况:为加快落实国家有关数据要素流通及价值化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有序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城建大厦附属北楼建设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购呼和浩特市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整体涉及面积约为3714㎡,主要为一层及夹层公共卫生间等局部空间改造,二层、三层的整体装修设计服务。
(1)一层及夹层:约553㎡,包括功能区、走廊、卫生间等设计装修改造服务。
(2)二层:约1496㎡,包括70余人办公开会场所、文印室、茶水间、接待室等功能区装修设计服务。
(3)三层:共1665㎡,包括数据资产运营服务中心、20余人的办公开会场所、大型会议场所、茶水间、接待室、装修设计服务。
2.7质量要求:投标人保证提供给招标人的采购货物是全新的,且质量良好、是生产厂家的原装正品;保证设计及改造工程施工须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成改造工程经招标人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2.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725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0000元人民币(含税),施工费最高限价为4575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1.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审查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3.1.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审查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据(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投标人出具的“参加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投标人出具的“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2.4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及成员)。
3.3.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3.4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作为投标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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