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http://zw. 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MYZX2024-065
招标编号: HNMYZX2024-06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9159900.00元
最高限价:
1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1): 2000400.00元
2包(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2): 2667200.00元
3包(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3): 2000400.00元
4包(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4): 2667200.00元
5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5): 982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1):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2包(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2):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3包(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3):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4包(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4):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5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5):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1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2包(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包(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包(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3.8、本项目分五个标包,每个投标人可选择参与其中两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的,需提供承诺函,确定优先选择中标资格的标包 ,放弃其它标包的中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否决其投标(参加两个标包投标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概况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http://zw. 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MYZX2024-065
招标编号: HNMYZX2024-06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9159900.00元
最高限价:
1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1): 2000400.00元
2包(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2): 2667200.00元
3包(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3): 2000400.00元
4包(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4): 2667200.00元
5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5): 98247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五个标包,1包标包名称: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2包标包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3包标包名称;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4包标包名称;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5包标包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各标包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1):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2包(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2):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3包(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3):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4包(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4):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5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HNMYZX2024-065-5):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国家验收通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1包(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2包(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包(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包(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包(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编制与汇总):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含本数);(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3.8、本项目分五个标包,每个投标人可选择参与其中两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的,需提供承诺函,确定优先选择中标资格的标包 ,放弃其它标包的中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否决其投标(参加两个标包投标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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