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空分装置智能巡检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9381,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主要装置包括3 x 82000 Nm3/h空分装置、53万Nm3/h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联合装置(含SH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C4烯烃转化(OCU)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公用工程装置、动力中心装置等等。
空分装置巡检目前主要以人工巡检完成,现计划建设空分装置压缩厂房智能机器人巡检项目,对装置压缩厂房巡检项目开展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录入系统,同时生成装置的巡检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拟采用智能机器人巡检,代替人力巡检在超高噪音或特殊环境下的部分能力,并首次在空分装置区域进行应用,以提高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运行效率。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生产中心空分装置智能机器人巡检项目,投标方需提供智能巡检相关成套的硬件、软件进行安装调试,对装置巡检项目开展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录入系统,同时生成装置的巡检报告。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必须在 6 个月内,完成智能机器人巡检项目软件及硬件的交付、安装、调试及培训等所有工作
2.2.2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工业智能机器人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