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继泵站冬季保运(2024-2025年度)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继泵站冬季保运(2024-2025年度)
2、招标编号:LNZB-ZBT2024-0510
3、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项目规模: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继泵站冬季保运(2024-2025年度)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建设地点: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88号
8、招标内容: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继泵站冬季保运(2024-2025年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4、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同或以上规模保运业绩(须提供合同);
5、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如需要非本单位资质能够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最终的分包单位需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08时30分---2024年9月25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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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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