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2024-77)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已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关于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高发投审〔2021〕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建设规模:
(一)工程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唐站前路并行广珠城际铁路金唐站特大桥第18 孔~30孔以及大学城特大桥第1孔~17孔(对应铁路里程K98+279~ K99+261)西侧;(2)唐站环路及配套管线下穿金唐站特大桥第26孔内(对应铁路里程K98+557);(3)宁堂村路下穿广珠城际大学城特大桥第3孔内(对应铁路里程K98+783);(4)金凤排洪渠在广珠城际唐家湾特大桥第75孔~ 93孔、金唐站特大桥第1孔~2孔桥孔下和临近的(对应铁路里程K97+053~K97+774)排洪渠挡墙改造,其中排洪渠左岸在唐家湾特大桥第78 孔下穿,右岸在唐家湾特大桥第88孔下穿铁路;(5)唐站南路雨水管圆护管顶管下穿金唐站特大桥第17孔(对应铁路里程K98+269);(6)金凤排洪渠在广珠城际铁路金唐站特大桥第04 孔~08 孔、唐家湾车站(对应铁路里程K97+732~ K98+246)的排洪渠的挡墙改造。
具体范围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二)主要技术标准
金凤排洪渠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唐站前路、唐站环路、宁堂村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道路横断面为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三)工程投资及工期
1.工程总投资为55359.99万元,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比例100%,其中涉铁部分金额为13446.464803万元,该项目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1079.103924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金凤排洪渠、唐站前路、唐站环路、宁堂村路道路涉铁工程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该项目重点工程为排洪渠基坑支护结构。排桩采用直径1.2m的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桩间距1.5m。桩基顶部设一排截面尺寸为0.8m*1.2m的钢筋混凝土冠梁,冠梁采用C35混凝土,钻孔桩采用C30混凝土。桩间采用600mm高压旋喷桩止水,高压旋喷桩需打入不透水层不少于1m。钢板桩支护采用12m长拉森Ⅳ型钢板桩+2道锚杆,左岸钢板桩顶面放坡开挖2.5m。
广珠城际铁路属于城际铁路。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2021〕160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2021〕100号),该项目属于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2024年7月)内完成过市政道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至少1项,同时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1项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或其它可以用于证明业绩的复印件资料。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 2021年7月至 2024年7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从事市政道路工程或铁路工程项目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未处在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①提供 2020 年~2022 年或2021年~2023 年(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②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4000万元。③在 2020 年~2022 年或2021年~2023 年(近 3 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2000万元。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州局集团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申请人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不存在近三年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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