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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LNG公司专项工作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编号:TC2406GWC(重)】询比采购公告

2024-10-12 18:56: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北海LNG公司专项工作生产用车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TC2406GWC(重)】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北海LNG公司专项工作生产用车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TC2406GWC(重)

1.询比条件

本项目 北海LNG公司专项工作生产用车租赁服务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项目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管理公司关于《防城港LNG公司专项工作会议纪要》安排,在防城港LNG后勤保障合同(保安、配餐、物业等)到期前,由管理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北海LNG落实防城港LNG后勤保障接续工作。本次租赁专项工作生产用车主要是满足防城港LNG公司接续期间专项工作用车需求及驾驶员服务。

项目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2服务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LNG接收站。

2.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26.5万元(含税,税率1%),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做否决处理。评审时以不含税价评审。

2.4采购范围:

2.4.1响应人提供专项工作用车及驾驶员服务。

(1)车辆满足采购人相关业务开展工作的用车要求,具体车型详见表:

序号

车辆规格型号

用途

座位数

排量(L)

数量(辆)

1

1.裸车购车价不得高于35万,不能低于20万。

2.车长4.8米,车宽1.9米以上。

3.车辆登记日期不能早于2022年10月1日,行驶里程不得超过50000公里。

专项工作用车

7

2.5L及以下

1

(2)驾驶员满足采购人安全用车要求,具体信息详见表:

序号

名称

年龄

驾照级别

人数

1

专项工作生产用车驾驶员

30-50周岁

C1及以上均可

1

2.5计划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成交人数量:1名。

2.7质量要求:响应人提供给采购人的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车辆登记日期不能早于2022年10月1日,行驶里程不得超过50000公里。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1车辆技术要求:

(1)采购人承担燃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2)车辆所有固定使用的费用如定期保养,年审、车辆使用税、保险(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含不计免赔)+车辆损失险(含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司机、乘客)+玻璃单独破碎险)费用由响应人负责,承担可能的风险和责任。

(3)响应人应定期派人检查车辆状况,按车辆生产商规定里程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如果因出现响应人不及时检查和保养车辆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负责。

(4)响应人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及ETC系统,产生的过路费以实际发生数结算。

(5)响应人车辆的所有维修及保养等相关费用由响应人负责。

(6)响应人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无法正常行驶期间,响应人需要提供备用车辆接替服务。

(7)成交后提供保险单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备查。

(8)车辆需为响应人自有,车主不得为个人或转租,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9)响应人需保证其企业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如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响应人承担罚款、法律责任及赔偿采购人行程耽误责任。

2.8.2驾驶员要求:

(1)向采购人提供专职驾驶员,并提供租赁车辆驾驶及驾驶员日常管理等相关服务。

(2)向采购人提供响应人的租赁车辆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每周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响应人的租赁车辆保养、维修建议及安全管理建议,及时协助采购人消除租赁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况。

(3)为采购人提供响应人的租赁车辆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实现全过程监控管理。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超速、疲劳驾驶、超时段、偏移规定行驶路线、违规停放等违章违法行为。

(4)配合采购人做好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相关的工作、包含台风或其它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5)驾驶员必须是专职的,未经采购人同意,工作时间不得离开服务地点。

(6)驾驶员必须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按照采购人工作需要,响应人保证 24 小时随时为采购人提供上述工作范围的服务。

(7)驾驶员年龄在 30-50岁之间,持有效的机动车C1及以上等级驾驶执照,驾驶员驾龄不能低于五年(以驾照取得时间为准、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简历等证明资料);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9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合同条款详见附件《北海LNG公司专项工作生产用车租赁合同》。

3.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响应人代表需提供响应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车辆未发生过事故,且车况良好,车辆为购置日期不早于 2022 年 10 月1日、已行驶公里数不超过 50000公里的车辆,车辆不迟于合同签订后5天内到位。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5)信誉要求

*①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②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③未被国家管网及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

备注: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小组允许的应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且无法澄清、说明及补正的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8:00: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6日18:00:00(北京时间)

4.3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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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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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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