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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4 10:40:3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就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4359

2、项目名称: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529419.85元

序号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

最高限价(‰)

1

1标段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一标段

2‰(计费基数为结算报告中的审定工程建安费)

2‰(计费基数为结算报告中的审定工程建安费)

2

2标段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二标段

2‰(计费基数为结算报告中的审定工程建安费)

2‰(计费基数为结算报告中的审定工程建安费)

3

3标段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三标段

1.5‰(计费基数为结算报告中的审定工程建安费)

1.5‰(计费基数为结算报告中的审定工程建安费)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 项目概况: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纬北四路以北,工业大道以南、经北一路以西、研发东路以东,该项目总投资约15.55 亿元,其中项目建安费约10.5亿元。目前项目一期已进入工程结算阶段,为顺利推进项目的结算和审计相关工作,需采购第三方公司的结算审核服务,结算工程主要包含:精装修工程(合同额约6592万元)、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合同额约3791万元)、智慧校园及其他工程(合同额约5039万元)、景观及其他工程(合同额约14733万元),合同额总计约 30155 万元。

6.2招标范围: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书。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审计的规定和采购单位要求。

8、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结算审核;

二标段: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服务工程和智慧校园及其他工程结算审核;

三标段: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景观及其他工程结算审核。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 30 日历天

10、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0月1日至今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至2024年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桂花园小区-19号楼四单元三楼。

3、方式:

3.1 报名时供应商受托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告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复印件查验原件。

4、售价: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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