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善同行乡村振兴防灾赈灾慈善文化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豫善同行乡村振兴防灾赈灾慈善文化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向阳路与振中路明大佳苑9#楼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豫善同行乡村振兴防灾赈灾慈善文化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最高限价:90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位于新乡市高新区纺织路北(振中路~丰华街之间),项目东西长度约500米,南北平均宽度约70米,占地面积约为3.48万平方米。为了满足市民不同的游园功能需求,公园内设置环形健身绿道、健身广场、休闲休息广场、儿童活动区、休闲廊亭、假山叠瀑、水影照壁、荷风亭等不同的功能性空间及观赏性景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上午8:30-11:30与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
2、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