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传送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委托,就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传送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XZB24LB001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传送线租赁项目
二、招标编号:ZXZB24LB0015
三、招标内容:为加强业务运作规范,满足客户在生产、物流等领域对物料配送的高要求、高标准、提高运营效率,以设备替代人工,降低人工投资成本,做到长期与客户合作。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近期拟对平度传送线投入租赁项目进行采购。主要内容包括传送线租赁、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故障维修、技术支持等,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371万元(含税)。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发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8、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9、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够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30天)。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与采购方邮政(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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