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财务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教研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NJJC-2024ZB1007
1.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财务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教研平台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35万元
1.5 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6 采购需求:为响应国家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策略,服务高精尖产业集群,以商科数字化转型建设为发展战略,以集“教学教研、实践实训、数据分析、虚拟仿真”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以数字管理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为主要抓手,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数字+智能+专业”面向数字时代的新商科人才深度交叉融合课程体系,加强商科数字化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平台建设。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财务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教研平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和相关售后保障等,详见采购需求。
1.7 交货验收时间:合同签订15日内完成合同项目全部内容。
1.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1.9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专门采购项目:否。
1.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11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2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3 经费类别:2024年教育技术装备费(实验室建设)
1.14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3.3 方式: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明确所投分包)、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价:100元/包 ,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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