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新开淮南路大门及环境整治工程(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970-YQ)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新开淮南路大门及环境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开淮南路大门及环境整治工程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党政联席会议审批,资金已落实,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合肥房建公寓段机关。
2.2 项目内容:主要涉及新开淮南路大门、办公楼外立面整治及围墙拆出还建等项目。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库内准入的单位。
3.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注意:同一企业有2个合同金额50万以上非营业线施工项目正在同时施工的,应限制其继续承揽委外金额50万以上项目,直至其中一个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企业有1个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项目正在施工的,应限制承揽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项目,直至其竣工并通过验收。限制承揽项目即为受上述两个条件并列限制,满足任何其一则受限,否则反之,施工单位只要资质条件允许都可以参与报名。
凡是已经有1个50万以上项目正在施工的施工单位,仅能报名一个限制承揽的项目;无50万以上项目正在施工的施工单位,一次可报名两个限制承揽的项目,待该限制承揽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后,若未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可以继续报名下一个工程。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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