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好力保镇2023年增减挂钩项目先锋村、水田村、好力保村安置区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房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18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赉特旗好力保镇2023年增减挂钩项目先锋村、水田村、好力保村安置区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房建设工程)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扎赉特旗华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金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门卫、消防泵房、主厂房工程、厂区外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门卫、消防泵房、主厂房工程、厂区外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好力保镇好力保村;
2.4控制价及资金来源:控制价:8871971.42 元;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建设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细则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十、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并且明确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政府投资工程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条件,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各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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