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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金融网点防护舱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24-10-23 17:33:1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金融网点防护舱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金融网点防护舱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336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所属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包含防护舱设备的自动智能感应门锁、远程联网控制等相关系统的生产、安装、维保服务等(具体实施要求等详见附件)。

  2.1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0.24万元(含税),按实结算。

  2.2服务地点:广东省梅州市。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8800元/套(含税),否则将否决投标。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应答,投标人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的唯一应答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资质。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唯一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到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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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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