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账单封装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账单封装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账单封装机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TC249XKBE
3、 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品目) | 数量(套) | 预算/控制单价 | 业务使用范围 |
账单封装机 | 1 | 100 | 南昌市分公司 |
4、 标包划分:本项目采用1个标包采购。
5、 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单价均为包干采购价,即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采购方提交所中标包预估结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有效期5年,质保期满后返还。
5.3 付款方式:按照集团标准合同要求进行支付。账单封装机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70%,全部设备终验合格并稳定试运行3个月后支付30%。
5.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供货地点:采购合同签订后在14个自然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交货后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5.6 设备质保期:负责为甲方提供至少5年(终验结束后开始计算)的免费原厂设备保修期。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或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6.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4 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原厂的须提供原厂商唯一投标授权函和服务承诺函,且出具产品技术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5 该投标型号的账单封装机需在中国邮政及其他行业具有不少于三个成功案例。
提供:以上成功案例需提供客户名单、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仍在有效期的设备维保合同等。
6.6 限制投标情形: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近三年被甲方纳入不诚信或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提供: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加盖公章。
7、 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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