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一体化设备(含配套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青招字非2024-101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防一体化设备(含配套系统)项目已由青海省烟草公司海东市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烟草公司海东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西239号;
(2)招标内容:电气火灾设备、传统消防设备、气体监测设备、温度设备、传统消防信息化设备、云资源、通讯卡、配套系统安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电气火灾设备、传统消防设备、气体监测设备、温度设备、传统消防信息化设备、云资源、通讯卡、配套系统安装;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行;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9988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sscj.court.gov.cn/)查询到近三年来的行贿行为纪录,及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以上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注:若投标人不存在上述所列内容,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内容需体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或实际控制人2>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并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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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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