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24年自产危废委外转移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24年自产危废委外转移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22668C01,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4002161),招标人为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数量: 标段1约11300吨、标段2约2510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
标段1预算金额(含税):680.40万元;
标段2预算金额(含税):316.50万元。
2.4服务要求及数量:本项目服务要求及参考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最终数量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数量。
2.5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1)投标截止日,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为3家的,确定2名中标人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取前2名作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3家以上的,确定3名中标人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取前3名作为中标人;(2)投标截止日,相应标段投标人报名数量或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招标失败。(3)招标人实际履行合同时,以上用量仅为估算用量,不保证完全准确。
2.6服务期:标段1:365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标段2:365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本项目2个标段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单价限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含收集)且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对应标段的废物编码及小编码
注: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标段1:HW18、标段2:HW49、HW29;标段1小编码包含:772-003-18;标段2小编码包含:772-006-49、900-023-29;);
3.3投标人运输条件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b 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同时需提供双方正在履行且合作期限应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运输合同。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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