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城发投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开招选成片开发合作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开招选成片开发合作单位;
2.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955号;
2.3建设地点:位于三环路、学府路、同江路、哈平路合围区域;
2.4建设规模:合作范围内涉及用地面积约6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约46公顷(含安置区用地4.8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约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0公顷等(以法定控详为准);
2.5服务期限:按照设计的建设时序分期建设;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地块商业意向合作单位;
2.7质量标准:达到项目实施需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50万平方米以上成片开发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或控股公司合计8亿元以上的资金证明;
3.3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自愿承担在项目用地摘牌、产业导入方面的履约责任并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规划方案实施保证金)。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企业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3.6.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6.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rbggzy.org.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招标和中标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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