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科利华危固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危固废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焚烧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山西科利华危固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科利华危固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危固废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焚烧生产线设备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ZYHW-2024-022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2.3.1建设规模:山西科利华拟新建设计规模2条100吨/天回转窑焚烧线(分两期建设)。其中每条焚烧生产线处理危险废物:90吨/天,医疗废物:10吨/天,两条线合计处理能力6万吨/年。本期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30000t/a,采用一条100t/d的回转窑焚烧线。年运行时间按300天进行设计。
2.3.2招标范围:焚烧生产线设备一套,包括整个焚烧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采购、安装(含主辅材料)、调试、性能保证、验收、技术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整个焚烧车间除土建以外的工作),负责系统72小时性能考核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270日历天到货并全部安装完成。
2.5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相关资质证书;(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11-01 18:00至2024-11-06 18: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录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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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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