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1-32标段(三次)
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15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1-32标段(三次)已由兴安盟农牧局以 兴农牧发[2024]486、兴农牧发[2024]487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三次)
标段名称:
1)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长山村0.887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三十一标段(三次);
2)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长山村0.915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三十二标段(三次)。
2.2 建设地点:巴彦高勒镇长山村。
2.3 建设内容:
三十一标段:补充设计改建3.0m宽生产路3162m,改建4.0m宽生产路3134m。补充设计增施农家肥面积为7194亩,农家肥施用标准为1.5m3/亩。新建1套高标准农田智能四情监测站。
三十二标段:补充设计改建3.0m宽生产路4683m,改建4.0m宽田间道3259m,设计过水路面7座,铅丝石笼护坡110m,增施农家肥面积为9159亩,农家肥施用标准为1.5m³/亩。
2.4 招标控制价:三十一标段134.41万元、三十二标段183.55万元。
2.5 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 计划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5日历天。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三十一标段、三十二标段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各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4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内容截图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输入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行贿罪”。
3.7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及安全员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9 为了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多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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